【本報訊】55歲前女律師梁美容,於94年起聘用事主鄧達偉(譯音)任法律書記,至04年11月被告將他解僱。於該律師行工作10年的鄧只獲被告發予5年長期服務金,事件轉介勞資審裁處。被告於去年2月及今年3月,兩度向審裁處提交虛假文件,指公司於99年1月已將鄧解僱,鄧指被告所用的信紙上印有另外兩名律師的名稱,惟二人實於99年9月才正式成為律師,事件因而被揭發。被告昨於東區裁判法院承認一項使用虛假文書罪,還柙至本月31日判刑。 案件編號:ESCC201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