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商舖為吸引顧客作出虛假促銷的手法將受到監管,昨日起再胡亂掛出「清倉甩賣」的宣傳牌,最高可被罰3萬元人民幣。中國商務部、發改委、公安部等5個部委聯合頒布的《零售商促銷行為管理辦法》昨日正式實施,零售商一切促銷廣告、活動,必須真實和清晰,容易引起誤解的宣傳用語,一律要禁。
折扣商品應有退換權
很多商場目前發放的獎券上經常有「最終解釋權歸本店所有」的標注,但根據新規定,這類有損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將被禁止。當局還要求進行促銷的零售商,必須在當眼位置,明示促銷原因、方式、規則、期限和促銷商品的範圍等等。
如果店內只有小量商品打折,卻在店內掛出「全場打折」的告示牌,將會受罰。另外,顧客購買折扣商品亦同樣享有退換的權利。
《北京娛樂信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