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上會時,銀行會要求樓宇按揭客戶為物業購買火險。有小業主投訴,渣打銀行向非透過該行購買火險的客戶收取200元火險審閱費,有濫收費用之嫌。消費者委員會直斥收費不合理,並指除非銀行對保單內容或保障範圍有合理質疑,否則不應限制客戶的選擇及收取額外費用。
讀者陸先生於五年前購入天水圍天富苑一居屋單位,並向渣打銀行申請按揭貸款,物業一直由該行承按。日前他翻查該行月結單,發現其中一項名為「MISCC/AELECTONIINSREVIEW」的不明收費,被收取200元。他翻閱賬單收費項目代碼,也不見有此項目。「我搵嚟搵去都唔知係乜,睇字面又睇唔出,咪打電話去問職員囉。」其後,職員覆稱該項是火險審閱費,屬新收費。
陸先生指出,除首年外,於四年前開始,他選擇由屋苑管理公司代購火災保險,保費已包括在每月管理費內,一直相安無事,故他不明何以突然被收取200元審閱保單費。他曾向渣打銀行投訴,職員聽罷為息事寧人,即表示會豁免收費。「咁樣咪仲大問題?識得投訴就唔使畀,冇去銀行投訴嗰啲人,就任由佢哋俾銀行宰割?」
管理費已包火險費
負責管理天富苑的新昌管理服務有限公司表示,房屋委員會每年替屋苑業主購買火災保險,並由該會更新合約,保費已包括在管理費內。該公司指出,為天富苑業主承造按揭的銀行,每年均會於火險合約期限屆滿前,致函管業處查詢來年火險合約條款及要求索取合約副本,管業處在獲得房委會發出新一年度的火險合約副本後,會以書面連同該火險合約副本一併寄交回覆各曾向該處查詢的銀行。
本年6月開始徵收
渣打銀行回覆,若有關按揭單位的大廈或屋苑已為單位購買火險,客戶需提供有關保單予該行,而經該行審閱後,認為該火險保單條文符合該行要求,則客戶毋須另行安排火險。由於不同保險公司的火險保單保障範圍及不承保事項並非統一,為了確保有關火險保單符合該行對保障潛在風險要求,該行需再審閱個別保單。
渣打銀行稱,若火險由客戶安排購買或由有關按揭單位之大廈或屋苑安排,該行會向客戶收取火險保單審閱費200元。有關收費於本年6月1日起生效,而有關通知書已於本年4月郵寄予客戶。
渣打補充,過去該行以義務性質替客戶審閱保單條文,新措施及收費於本年6月開始實施,月結單等未及更新,故陸先生於單上未能找到此項目收費。
檔案編號:0929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