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性格暴躁的丹麥籍男遊客,日前疑因同鄉女友尋歡,激動打女友而被拘捕,他在灣仔警署暫時羈留期間,不斷腳踢羈留室的垃圾桶和木板牆,因女友已返國,襲擊事件不了了之,但因毀壞公物被控一項刑事毀壞罪,他昨在東區裁判法院認罪,被判罰款及賠償共2,000元。
25歲丹麥籍被告NielsenHenrikBonde(圖),任職木匠,與女友來港時入住灣仔港灣道一賓館,他被控於今年10月13日,在灣仔警署臨時羈留室,在無合法辯解下,損壞一塊木板牆,屬香港特區政府財物。
案情指,被告於案發晚6時,涉因襲擊女友被警方拘捕,帶回灣仔警署協助調查期間,不斷用腳踢垃圾桶及木板牆,導致公物受損。辯方律師求情指,被告被捕後在臨時羈留室扣查,其女友已返回丹麥,他因過份驚慌,才會一時衝動,不斷踢垃圾桶及木板牆洩憤,他的旅遊簽證將過期,希望及早回國,罰款了事。
據了解,被告與其女友於案發日到娛樂場所玩樂後,各自返回下榻的賓館,被告發現女友與一名加納籍青年同行,疑打爛醋罈子,出手打傷女友,其後被捕。
案件編號:ESCC436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