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用指引式勸喻 無法律效力<br>車輛高速路爬頭法規不嚴

只用指引式勸喻 無法律效力
車輛高速路爬頭法規不嚴

公路壞車一旦處理不當,隨時變成公路殺手!香港汽車會副會長李耀培認為高速公路壞車引致車禍,壞車司機和尾隨車輛司機都有責任:「壞車司機有冇做足安全措施呢?後面嘅司機係咪跟車太貼呢?」李認為意外顯示駕駛人士的切線、爬頭和壞車處理的意識不夠,他建議運輸署應向駕駛人士加強安全駕駛知識。

大部份意外因跟車太貼

李耀培指,外國監管高速公路車輛爬頭的道路交通法例較本港嚴格,規定司機只可以在前面車輛的右邊車身爬頭,換句話說,在三條行車線的高速公路上,司機沿中線行駛期間,如想切入快線,可以在沒有車輛使用時切入,但若果快線旁有車駛前,司機則不可爬頭。李認為本港有關爬頭的規定只用指引式勸喻駕駛人士,並無法律效力,容易令駕駛人士掉以輕心。
有交通警員認為大部份交通意外,與司機跟車太貼有關,至於司機為何要貼近前車,因為很多司機心存怕蝕底的態度:「啲司機會覺跟車唔夠貼,俾人攝咗個位咪好唔抵!」但其實跟車太貼相當危險,因為與前車距離太近,司機的視線範圍會好近和好短,當前面有突發事件發生,司機想切線閃避,已經太遲。

壞車後必須亮着警告燈

的士同業聯會主席梁紹昌指觀塘繞道經常發生嚴重車禍,很多行家認為觀塘繞道的車速很快,來回行車線部份彎位設位很急,所以司機入彎前,都習慣減速,避免發生意外。
香港汽車會會長雲維熹則提醒駕駛者,在高速公路上遇壞車,必須亮着警告燈,提示後面駕駛人士,並盡快在安全情況下報警。香港貨櫃車商會副主席梁根權則強調要專心駕車,留意路面隨時有突發事件發生,要懂得應變。

在快線死火的貨車釀禍,司機(左)向警員講述事件經過。 劉永明攝

肇事七人車鏟入死火的貨車尾部,大批消防員趕至用工具撬開車身救人。 劉永明攝

車禍發生後,觀塘繞道西行線大塞車。 黃傑偉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