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年薪逾280萬元的投資銀行女要員,去年9月向眼科醫生馬義恩求診,獲診斷為左眼發炎,在其左眼注射一種強力類固醇,手術期間她感痛楚不已,馬義恩卻無及時急救,終令其左眼因視網膜脫落而失明,喪失高薪厚職,她入稟高等法院,指馬義恩醫療失誤,要求賠償。
年約三十多歲的原告姜雪(譯音)在入稟狀指,她於去年9月27日,因左眼不適到被告眼科醫生馬義恩的診所求醫,馬義恩診斷她左眼發炎,馬未有警告有關用藥風險,或建議她用其他方式治療,便在其左眼注射一種名為Depo-medrol的強力類固醇,但注射過程中,馬誤將類固醇注入其左眼眼球,而非原定的眼部肌肉範圍。
姜雪即時感到左眼刺痛,手術後三小時,她仍感到痛楚,遂向馬投訴,但對方沒有及時急救,只在用藥六小時後,馬才接納另一眼科醫生意見,替她做手術去除眼球內的類固醇,姜在手術後需要低頭彎身睡覺,避免類固醇繼續流入眼球,但左眼在一個月內病情惡化,視網膜脫落情況嚴重,仍需不斷接受手術。姜指基於醫生延誤救治,其左眼視力已完全喪失,眼痛困擾令她苦不堪言,事發前她在一個投資銀行工作,年薪逾280萬元,現無法返回原有工作崗位,故興訟索償。馬義恩今年曾因接受雜誌訪問時涉嫌宣傳,遭醫委會裁定違反守則發警告信懲戒。
案件編號:HCPI875/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