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居於將軍澳彩明苑的一名女居民劉夢玲(譯音),控告三名被告分別香港房屋委員會、彩明苑業主立案法團及佳定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指他們疏忽、違反公契及《建築物管理條例》,要求賠償。原告在入稟狀指,她居住將軍澳彩明苑其中一座的一樓單位,位處大廈泵房樓上。01年11月至04年2月間,泵房運作時持續發出噪音造成滋擾,導致她身體受傷害,故興訟索償。房委會發言人表示,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不便評論。 案件編號:HCPI87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