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美國外電】於上周在美國印第安納一所夜總會與別人爭吵,最終要「鳴槍」示警的溜馬後衞史堤芬積遜一案,當地警方早前已逮捕涉案人士並提出起訴,不過出於自衞的積遜,最終也遭警方控以刑事及行為不檢而被起訴,目前獲准以10,000美元(約78,000港元)保釋外出。
最高可判囚3年
雖然在事件中遭到對方用汽車撞倒受傷的積遜屬受害者,不過他在事件中因為參與打鬥,最終更對天開槍自衞,因此而被當地警方控以刑事毆鬥罪及兩項行為不檢罪,一旦罪名成立,積遜最高可被判3年的牢獄之苦,而積遜暫時可以10,000美元保釋。至於驅車撞向積遜的青年DeonWillford,則被控以傷人及兩項行為不檢罪,現獲准以80,000美元保釋候審。
另外,達拉斯小馬教練艾菲利莊遜周四獲球會續約5年至2011年,合約總值為2,000萬美元(約1億5,600萬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