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額貸款(microcredit)一詞是在70年代才出現,是指向失業人士、窮人批出無抵押和無擔保的小額金錢貸款,通常貸款額低於100美元(約780港元),因為一般銀行是不肯向他們放款。最初在孟加拉出現,其後證明這種做法有助建立地方企業和降低失業率,令窮人脫貧,因而被發展中窮國和富國接納。
由日賺4元跳升至750元
小額貸款已幫助超過661萬孟加拉人脫貧。魯沙娜拉本來是做挖土工作,每天只賺30塔卡(約3.9港元),河流氾濫後更無家可歸。她向「鄉村銀行」多次借貸,最初買了20頭雞鴨,之後再借錢買農地和機器,生活獲得改善,現在她還有多餘的機器出租,月入最少6,000塔卡(約750港元),她指若沒有小額貸款,早就行乞渡日。
另一受惠人德納特說,在「鄉村銀行」出現前,沒有人願意借錢給他,窮得每天只能吃一餐,其後向銀行借錢,開了自己的茶檔,之後再借錢買雪櫃,生意滔滔,再借錢買手機;現在他準備再次借貸開設文具店。
小額貸款也造就了一批「鄉村電話女郎」,她們借錢購買手提電話,以出租手機維生。有人指小額貸款不能治本,窮人局限於經營小額生意,但對孟加拉居民來說,微薄的貸款有如甘露,助他們以自僱形式改變命運,免被剝削。
法新社/維基百科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