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CD電視機換貨客戶一肚氣

LCD電視機換貨客戶一肚氣

香港寸金尺土,體積纖薄的LCD電視機愈來愈受歡迎。有消費者去年以萬元購買MAG26吋LCD電視機,豈料使用不足一年便出現故障,代理承諾換機,卻一拖再拖,令事主積聚一肚氣,向本報不吐不快。
林先生去年1月以萬多元購買一部MAG品牌的26吋LCD電視機,同年10月電視顯示屏出現故障,無法正常顯示畫面,遂要求代理維修,當時代理承諾安排更換另一部新機,但一直無法確定新貨抵港日期,林先生苦等近半年,仍無法換得新機,後來經消費者委員會轉介,代理終於更換另一部27吋的LCD電視機。豈料甫拆開包裝,他赫然發現電視機鋪滿塵埃,機背插頭滿布花痕,懷疑電視機並非新貨,細看說明書,他發現新機功能與他原購的型號大相逕庭。

運輸出錯送舊貨

代理MAG的聯訊科技有限公司回覆,該公司一直要求電視機廠商維修,但因該型號已停產多時,廠商無足夠零件維修,也無法確定零件到貨日期,為免客戶等候,遂為客戶更換相同品牌,規格相近的另一型號。對於林先生質疑電視機屬舊貨,該公司解釋,事件純因運輸安排錯誤所致,其後林先生反映不滿該產品功能規格,公司遂提出安排更換另一品牌,但尺寸相同、功能與他初購產品型號接近的電視機,但一直未獲他回覆。
律師謝天良表示,市民購買電視機時,一般先考慮屏幕大小,然後才比較個別功能,若消費者購買電視機前,表明需要某種功能,日後一旦換機時,新機除要大小相同,也應擁有相同功能,否則消費者有權追討。檔案編號:0926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