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沒有賊人打劫後會想被捕坐牢,但凡事總有例外。美國俄亥俄州(Ohio)一名62歲男子打劫一間銀行後就立即自首,原因是他找不到長工,三餐不繼,因此希望打劫後能進監獄食長飯。他已「得償所願」,被判入獄三年。
劫銀行624元後自首
鮑爾斯(TimothyBowers)本為一間藥物批發商送貨,但自批發商2003年倒閉後,他只靠打散工維生,他說:「在我這樣的年紀,可以做的工作工資全是最低的。」
沒有錢,又未夠年齡領取社會保障金,鮑爾斯於是想到進監獄食長飯。為實行這個計劃,他到一間銀行向銀行職員遞上打劫字條,搶走職員給他的80美元現金(約624港元)後,就逕自向銀行保安員「自首」。
鮑爾斯周三被判打劫罪成,入獄三年,鮑爾斯可能對此很開心,但法官卻對他說:「你感到這是唯一出路,真是不幸。」
美聯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