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位於大埔警署的警方新界北總區室內練靶場日前發生子彈「倒射」傷人事件,一名隸屬沙田警區的軍裝警員進行實彈射擊訓練時,被一粒射中標靶後高速反彈的0.38口徑「銻殼彈」(訓練用子彈)打中右手手指受傷。警方初步懷疑該顆子彈因火力不足,未能射入紙靶後的特製橡膠軟墊,並反彈擊中警員。消息稱,警方已決定在事件調查期間,轄下50個靶場全面暫停使用該款子彈。
警方消息稱,射傷警員的子彈,屬美製0.38special訓練用子彈,是警方使用多年的其中一款訓練彈,除子彈內火藥較少外,亦非銅製彈殼,彈殼的物料是銻,故俗稱為「銻殼彈」。據稱,該款子彈的售價每顆約一元多港幣,而警隊每年在訓練中約消耗300萬顆該款子彈。
中指受傷待查原因
警方發言人昨向本報證實,沙田區一名警員於本月9日在新界北總部練靶場進行射擊訓練時,意外被一顆用作訓練用途的子彈反彈輕傷手指。而警隊正就意外原因進一步調查。
消息稱,今次發生意外的大埔警署一個室內練靶場,受傷警員事發時正根據有關「燒槍」訓練程序,使用一支左輪手槍進行實彈射擊。據稱,警員在射擊期間,其中一顆射出的子彈突然反彈,並「射」中他的右手中指。負責靶場監督的警官立即召來救護車,將中彈警員送院治療。
事發後,警方軍械鑑證科及槍械訓練科隨即就事件展開調查。消息稱,調查人員分別從子彈的品質及當時警員的射擊角度等方面進行測試。據悉,初步結果顯示,出事的子彈在射中紙靶後,未能射入靶位後的特製橡膠簾及橡膠軟墊,並且反彈及意外擊中警員的右手中指。
目前,警隊在各區共有13個大型及34個小型室內和室外練靶場,以及另外3個戰術訓練靶場。事發後,各靶場已停用該批同型號子彈,等候調查結果。
問題子彈即時停用
警察員佐級協會主席鍾錦華昨表示知道今次事件,並指警隊高層知悉事件後,基於安全理由,決定即時停用同類訓練子彈。鍾錦華指事件涉及訓練用子彈,並非一般軍裝警員「行咇」使用的警槍子彈。鍾認為今次意外關乎子彈的質素問題,警隊應正視。
目前,每名警員須接受每年4次的射擊訓練,每次發射約48發子彈。部份特殊部門,包括飛虎隊、機場特警及保護要人組等,射擊訓練次數並無限制。過去數年,警隊靶場發生過多次意外,包括槍管爆裂等,最嚴重的一次是去年10月,一名保護證人組女警,在訓練時被子彈射中大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