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風流老翁家有24歲年輕嬌妻仍不滿足,誓要將40歲失婚女地產經紀追到手,送樓又送錢,還吹噓會拋棄妻子,終成功「冧掂」女經紀上床,但原來老翁依舊繼續和妻子歡好,更和另一名舊相好保持聯絡。老翁被女經紀揭穿謊言後,反向對方追討相贈的34萬元,但昨被裁定敗訴,人財兩空。 記者:蔡曉楓
年屆74歲的李維,在內地的妻子只得24歲,至於女經紀彭家玲(均為譯音)是失婚婦,有一名兒子。
這兩位年齡相距近30年的男女之所以相識,緣於95至96年,彭替李的物業放租,李向彭展開追求,但彭對李沒興趣,之後李在內地娶妻。不過李婚後未死心,仍狂追彭,還邀她同往外地旅行。為了親近彭,李甚至在彭工作的黃埔新村買下單位,但彭仍不為所動。
聲言與妻離婚
至04年4月,李向彭數臭妻子,指妻子拿了他逾千萬元現金和信貸,聲言打算與妻子離婚。他希望彭給他機會,還說離婚後會帶她去美國旅行,之後在泰國定居,好不優游。為表誠意,李還承諾在香港買樓送給她。
雖然李每次從內地回港見彭時,間中會要求與她發生關係,但彭鑑於兩人未婚,不肯答應。直至5月,李說妻子願意離婚,叫彭介紹律師幫他辦理離婚手續,成功打動彭的芳心。彭見兩人快將成婚,為免對方失望,遂軟化答應跟他歡好。李得手後還帶彭「睇樓」,要送樓作定情信物,還交出存摺給彭「揸手」。
李的「冧女絕招」還包括,將6萬月租金收入送給彭,說「有錢兩份用」,還叫彭將提款卡密碼改為「909909」,紀念他們第一次歡好的酒店房號碼。李甚至叫彭辭工,由他出錢開設地產代理公司讓她做老闆娘。至於何時跟妻離婚,李則一味拖延。
但好景不常,彭在同年7月無意中偷聽到李妻跟李說,她懷有身孕。彭方發現原來李一邊追她,一邊和妻子翻雲覆雨。但李仍死撐說會立即離婚,又給她15,000元,其間又要求和她歡好,但遭拒絕。至8月,李兩度送給彭共17萬元,用來買樓及開設公司。雖然銀彈不絕,但每次李要求跟彭歡好,彭均拒絕,堅持要待婚後,導致兩人關係轉差。一個月後,李聲稱替朋友向她相借10萬元,後來她發現,該「朋友」其實是李的舊相好。彭感覺受騙,決定分手。
李見人財兩失,遂於去年入稟向彭追討之前所贈的34萬多元,聲稱只是借貸,還抹黑指彭本身有性需要,同時以性換取他借錢,彭堅持只收下24萬多元,並且該筆錢是饋贈。法庭昨認為彭的說法較合理:「若彭是為了滿足性慾,也會選一位較年輕的男性,而不會選一把年紀的李。」最後判李敗訴,裁定彭毋須還錢。
案件編號:DCCJ36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