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速遞<br>破產主管隱瞞收入判監半年

案件速遞
破產主管隱瞞收入判監半年

【本報訊】食環署外判清潔承辦商惠康清潔滅蟲有限公司一名已破產的主管,向破產管理署隱瞞實際收入,利用已離職司機的名義工作,賺取近10萬元工資,他與司機昨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串謀詐騙及虛假陳述罪名,主任裁判官斥事件違反誠信,判主管入獄6個月,司機獲准保釋至本月25日,等候社會服務令及感化報告判刑。
案情指首被告陳柱倫(40歲)本為涉案清潔公司主管,負責分配工作包括次被告劉家傑(41歲)在內的司機。劉於去年2月向陳遞交辭職信,惟陳未有向上級呈報,更向劉表示由於他本人02年起已被頒令破產,故希望陳可借用其名義於清潔公司兼任司機工作。劉基於二人友情答應,每月將清潔公司轉賬至其戶口的薪金悉數交給陳。至今年1月,陳才向公司表示劉已離職。案件編號:KCCC577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