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蘋果日報》今年7月刊登的「有色眼鏡」漫畫,被淫褻物品審裁處評為不雅,由於封面欠缺警告字句,涉違反《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案件昨在東區裁判法院提訊,被告公司否認控罪,押後至11月30日再提訊,待向淫褻物品審裁處再度評級。 傳票指《蘋果日報》於今年7月9日G2版刊登的「有色眼鏡」,涉違反《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 案件編號:ESS2623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