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斥呃錢夫婦無悔意

官斥呃錢夫婦無悔意

【本報訊】在大埔街市經營蔬果的一對夫婦,訛稱可協助轉讓食環署管理的街市舖位,詐騙9名人士共122萬元。夫婦早前否認24項欺詐罪,在區域法院審訊後裁定罪成,丈夫昨被判監4年9個月,其妻則判監3年。
暫委法官黃汝榮指出,鑑於兩名被告有預謀犯案,有關詐騙勾當歷時一段時間,且涉及巨額金錢,兩人毫無悔意,必須判處入獄。

稱可協助轉讓街市舖位

兩名被告為陳錦強(52歲)及余芳華(48歲),控方案情指出,03年6月至04年3月,由於臨時街市即將清拆,租戶獲邀競投大埔綜合大樓新街市的舖位。陳多次向9名人士訛稱,夫婦可安排9人到新街市繼續營業,又藉口須支付按金、轉讓費及裝修費而向受害人詐騙金錢,受害人最終沒有獲轉讓任何舖位。案件編號:DCCC11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