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規管建造業工人註冊的條例將於明年三月推行,法例生效後只有註冊工人才能進入地盤工作。電梯業總工會昨日表示,根據現行法例,只有註冊承辦商才能替員工註冊,任職外判公司的工人則無法註冊。工會估計全港7,000名電梯工人中,有3,000人因而不能註冊,事件可能影響全港的電梯保養服務。 立法會議員王國興表示,將緊急約見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孫明揚,要求修改法例、或允許工會為會員註冊。機電工程署回應指,此法例是確保所有電梯工程在監督下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