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慧卿議員燦爛的笑容,照亮了上星期六香港的報章。她高舉雙臂作勝利的手勢,一身悅目的粉紅便服,充滿活力,教人看着也感染到她的快樂。我忽然想到:VictorybecomesEmily──勝利適合劉慧卿。她是個硬朗堅強的資深議員,勤奮投入,十年如一日,經得起挫折經得起風雨;她比任何人都應該得到勝利。然而,我感到勝利適合劉慧卿,因為勝利不是適合任何人,尤其是在驚喜那一剎那露出的本來面目,往往會出賣了一個人心底的驕矜,但勝利適合劉慧卿,勝利凸出了她坦率直接,不怕人猜的真性情,勝利的劉慧卿謙虛和藹,充分表現合作精神。過去兩年,她當財務委員會主席,表現出色,今年連任,對立法會的工作一定有利。這次財委會選主席過程戲劇化,成了新立法年度的立法會第一宗矚目新聞,調子輕鬆,是我們的好運道。
以實踐推動民主程序,是立法會的一項要務,所以制定和執行議事規則十分重要。回歸後,譯自"StandingOrders"的「會議常規」,改稱「議事規則」,其實意義是有改變的,但最重要的是規則的制定與運用,必須體現作為規則的基礎的民主原則,包括在讓不同聲音有公平機會表達意見,特別是不讓少數聲音為多數封殺,經理性辯論而達致決定。立法會秘書處在過去的兩年中花了不少心思,撰寫了多套不同委員會的主席的手冊,協助他們按議事規則及其運用的原則主持會議,用意在此。另一個原則是制衡──不讓所有的權力倒向一方;一個例子是立法會主席不能參與議事規則委員會,因為執行規則的人,不應同時制定這套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