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4歲開始,這已經是我寫的第三份遺囑…為何當年年紀小小已有這個部署?是因為總覺自己命不硬。」女bloggerYoko顧影自憐,小時候企圖自殺前後,就會觸動思覺神經,寫遺囑抒發心情。今年一月,Yoko又寫了一份遺囑,說是好讓自己「安心安息」。
網上日記無所不談。已經長大成人的Yoko原來已是資深遺囑寫作家:「忘記了每次落筆的原因,是受到怎麼樣的牽引觸動。好像那次是想跳海之前,還是企圖自殺之後?」不過Yoko已經成熟了,自殺只是小時候的想法,「現在我不會想。」今年一月,Yoko又在日記簿上以紅筆寫下第三份遺囑(圖):「不是分什麼家產內容,而是寫下了我的個人資料,如買了什麼保險、經紀是誰、銀行密碼……好讓我安心安息吧。」
有見證人簽署才有效
律師鄧達明說,私下寫在日記簿的遺囑沒有法律效力,除非有見證人簽署。他說很少年輕人會立遺囑,但他鼓勵人們早立遺囑:「萬一意外身故,留下財產總算有個意向,唔會引起不必要嘅爭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