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創興銀行寫錯賬戶延誤滙款

廖創興銀行寫錯賬戶延誤滙款

不少市民會透過銀行滙款到內地,有讀者投訴,早前光顧銀行電滙10萬元到內地,因職員疏忽大意,寫錯賬戶號碼資料,導致延誤滙款。
讀者顧先生於6月21日,委託廖創興銀行電滙港幣105,000元到中國建設銀行中山分行其名下戶口備用。當時由銀行職員協助他填寫滙款表格,惟其後銀行通知他,職員誤將其存摺號碼當作賬戶號碼,他遂於23日再到銀行更正,並獲職員保證可於26日在中山提取滙款。
顧先生為確保可取回款項,遂於當日請假到建行的中山分行辦理申報手續及取款,惟至分行關門,滙款仍未存入其戶口,令他白白花了船票及假期,最終要到7月1日再前往中山,才取得滙款。「我覺得銀行處事好離譜,咪投訴佢囉,點知仲激氣。」

聲稱不影響滙款程序

顧先生表示,廖創興銀行覆函解釋,該行曾向收款銀行查詢為何滙款於7月1日才入賬,獲覆要等候他完成有關申領手續,「我知道嗰筆滙款最終喺26日銀行關門之後先入賬,嗰日我根本拎唔到錢,佢𠵱家就好似話係我自己要係嗰日攞錢。」顧先生認為,若非廖創興連番出錯,他根本不需兩度穿梭中港頻撲。
廖創興銀行企業傳訊部經理謝詩韻回覆,分行職員當日應客戶要求代填滙款申請表,經客戶核對及簽署作實,惟翌日滙款抵達內地收款銀行後,發現申報滙款賬號不符,該行即時聯絡客戶更改賬號,並發電報通知收款銀行,同日該行已成功完成該項滙款,故填錯賬號並沒影響滙款程序。她稱,鑑於收款銀行各有發放滙款程序,該行無法確定滙款何時入賬,故分行職員不可能向客戶保證收款日期。檔案編號:0918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