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指手法嶄新<br>棺材走私電腦司機囚15月

官指手法嶄新
棺材走私電腦司機囚15月

【本報訊】海關首次偵破利用鐵棺材走私價值60萬元電腦零件案,被捕五旬司機昨認罪後,聲稱當日駕車往內地工作,準備接運屍體來港,因利乘便下幫友人偷運電腦零件,並沒有報酬。惟裁判官認為本案是經過深思布局,利用運屍車圖蒙混過關,屬新的走私手法,判被告入獄15個月。 記者:陳浩義

被告譚柱標(52歲),任職司機,去年有一項賭博案底,判監6個月緩刑18個月,現違反緩刑令。被告昨在粉嶺裁判法院承認一項罪名。控罪指他於去月21日,在沙頭角海關管制站出口報關亭,企圖輸出未列入倉單的貨物,即600枚微型電腦中央處理器、1,200條暫存記憶體及10個液晶體顯示器,總值港幣602,000元。

稱義助朋友無收錢

律師求情表示,被告與前妻離婚,與現任30歲妻子育有5歲大兒子,他月入12,000元,但犯案後被解僱。被告於85年因交通意外而腳部有傷患,每隔四個月需覆診。他為助義友人而犯案,雖知道需要申報貨物,只是不知後果的嚴重性,現已知錯,求可輕判。裁判官宣判時指,本案屬典型走私案,需判處12月監禁,被告因為違反緩刑令,需執行當中3個月的監禁刑期,故整體刑期為15個月。
案情指,被告為專門接運屍體公司的司機,當日早上8時13分,他駕貨車到沙頭角海關管制站進行清關過境,海關發現車上有一具鐵棺材豎立而放,前端有繩索綁着,遂解繩檢查,發現內有個五個紙箱,分別載有涉案電腦零件,與被告填報沒有載貨的倉單不符,於是將他拘捕。
案件編號:FLCC218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