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深受名人歡迎的數碼港艾美酒店及白沙灣遊艇會等食肆其10名高層職員,涉收取凍肉公司東主賄款作酬,以給予對方優惠及隱瞞送貨量不足,被控19項收受利益及串謀詐騙等罪,案件昨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訊,其中任職數碼港艾美酒店採購部主任承認控罪,並將轉任控方證人,現還柙至下周五判刑,其餘9名被告否認控罪,押後至下月30日預審,被告各准以現金5,000元擔保。
另有九人被控
10名被告昨日分成六案處理,其中五案的被告為海天皇宮酒樓廚房部主管黃永權(43歲)、君爵海鮮酒家燒味部主管林書勇(35歲)及點心部前主管歐陽東勝(56歲);白沙灣遊艇會總廚陳宗甫(38歲);九龍華美達酒店採購部主任梁鴻煊(42歲);數碼港艾美酒店採購部主任林建豪(45歲);紫荊大酒樓燒味部員工周建平(46歲)、太興燒味餐廳經理羅永強(48歲);8人共被控14項代理人收受利益及兩項串謀詐騙罪。
控罪發生於03年8月至05年12月,指上述8名被告收受承鑑號東主劉楚林賄款,由800元至26,000多元不等,作為給予劉優惠的報酬,羅永強則涉向一蔬菜東主收受1萬元;另周建平被指串謀劉欺詐興發燒味,誇大承鑑號發票上的貨物數量,以致興發向承鑑號多付貨款。
另一案的被告為養和醫院餐飲部前主管何貝飴(41歲),以及新生雞鴨肉食公司東主羅志騰(46歲),被控代理人收受利益及串謀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指何向羅提供3,000元賄款。
被告林建豪昨承認一項代理人收受利益罪,另一項串謀詐騙罪,獲控方不提證供起訴撤銷。其代表律師表示,被告願意擔任控方證人頂證其餘被告,裁判官將判刑押後至本月13日,待完成錄取證人口供才判刑。
案情指被告林建豪99年在萬豪酒店工作時認識承鑑號東主劉楚林,案發時林建豪已任職艾美酒店採購部主任,負責向承鑑號落定單,由04年10月至05年10月間,劉將比定單數量較少的貨品送往酒店,由林收貨,劉會將每月從酒店所得的營業額中,抽出4至5%作為給予林的賄款,林合共收取26,000多元。
案件編號:ESCC4203-0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