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人由17米高的青衣北橋蹈海獲救,浸會大學體育系副教授雷雄德表示,由17米高處跳進水中,會產生巨大衝擊力可造成骨折、內出血等,若不幸傷及頸椎,甚至會全身癱瘓或死亡。「呢個高度,即使跳水運動員或者特技人,入水入得唔好都有可能受傷。」
雷雄德指出,高處跳海受傷程度要視乎入水姿勢及角度,若雙腳垂直插入水受傷程度可減至最低,但足踝會脫骹;雙手或頭部落水,除可撞至手骨折斷外,最危險是令頸椎骨折,後果嚴重。至於人體呈水平「撻落水」,由於受力面積大,可撞至全身骨折,「肯定無得救」。
北區醫院急症室部門主管鍾展鴻亦指出,由高處墮下水中的撞擊力非同小可,可致骨折、內出血、腦震盪等,嚴重更可致命,「跳水運動員跳得多,有啲都會出現視網膜脫落。」
或有人有樣學樣
港大防止自殺中心臨床心理學家黃蔚澄表示,暫未有數據顯示跳橋自殺個案有增加趨勢,但不排除經報道後會有人「有樣學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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