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者逃出車仍被狂毆<br>「泥鯭的」惡客爭落車打人

傷者逃出車仍被狂毆
「泥鯭的」惡客爭落車打人

【本報訊】兩名互不相識男子,昨晨在尖沙嘴同乘「泥鯭的」返天水圍住所途中,雙方因誰先落車問題發生爭執,其間帶有酒意一方,揮拳打傷鄰座的男乘客,傷者落車走避時,惡乘客仍尾隨追打。警員接獲司機報案趕至,拘捕涉嫌傷人的惡乘客,他亦報稱跌傷,與被打傷乘客一併送院,警方事後將該名涉嫌傷人的男子扣查。
記者:區恩傑

涉及傷人案被捕之的士男乘客姓李(47歲),與李同車被打傷的男事主則姓彭(30歲)。現場消息稱,李及彭向警員表示互不相識,於昨凌晨零時許,兩人先後與另外三名乘客同在尖沙嘴截乘一輛「泥鯭的」返天水圍區住所。警方相信事發時,同車的其他三名乘客已先行落車。

路線問題口角不休

警方稱,凌晨1時許,李及彭乘搭之的士駛至元朗公路近天水圍時,帶有酒意姓李男子表示要先落車,但疑因路線問題,李與彭發生口角,當車駛至天祐苑對開天城路時,兩人仍吵鬧不停,彭遭對方揮拳打傷面部。56歲姓查的士司機見二人打架,將車駛至路邊停下,傷者負傷落車逃避,但涉嫌傷人的惡乘客仍尾隨落車追打,司機遂致電報警。
警員迅速到場截獲李及彭兩人,李姓男子涉嫌傷人被捕,他報稱仆倒面部擦傷,事後與被打傷的彭姓事主,一併送院治療,兩人其後再帶署調查。
根據《道路交通(公共服務車輛)規例》,用釣泥鯭方式接客之的士屬違例,司機被捕一經定罪,可被判最高罰款10,000元及監禁六個月,而乘坐泥鯭的之乘客,目前法例未算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