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燒味及滷水食物是食物中毒的高危食品。衞生署發現,上月馬鞍山一間燒臘店「大富貴燒臘」爆發一宗大型食物中毒個案,原來合共影響65人,是自00年以來最大宗由金黃葡萄球菌(Staphylococcusaurcus)污染燒味和滷水食物引起的食物中毒。00年至05年有關燒味及滷水食物中毒個案佔總數5%,中毒個案共有213宗。記者:趙燕婷
馬鞍山新港城第四期的「大富貴燒臘」上月初爆發一宗食物中毒個案,當時衞生署公布截至同月5日,共有54人受影響。但該署衞生防護中心昨日出版最新一期刊物《傳染病直擊》指出,受影響人士總數其實高達65人。食物環境衞生署上月1日檢控該店,同月4日勒令對方停業,以便進行徹底清潔及消毒。該店至今仍未重開。
繁殖時會製造毒素
衞生署調查發現,該店停業前的一周內曾進食該店食物的人士中,共有110人跟該署聯絡,其中65名4至74歲顧客進食後1.5至10小時內,陸續出現食物中毒症狀,包括嘔吐(95.4%)、作嘔(83.1%)、腹痛(73.8%)、腹瀉(73.8%)和發燒(3.1%),其中一人需入院接受治療。
衞生署在該店售賣的鹽焗雞、貴妃雞、豉油雞、叉燒、燒肉和滷水食物中驗出金黃葡萄球菌,該店兩名食物處理者也對該菌呈陽性反應。香港大學微生物學系助理教授黃世賢指出,燒味和滷水食物大都存放於室溫環境,所以是引致金黃葡萄球菌食物中毒的高危食物。
購買後應即時雪藏
他解釋,金黃葡萄球菌是非常普遍的細菌,存在於兩至三成健康人士的鼻腔、喉嚨和皮膚表面,即使吃下該菌也不會引致食物中毒。
但當該菌在食物上繁殖時,就會製造毒素,吃下這些毒素即會出現屙嘔等食物中毒病徵。由於這些毒素不會被高溫分解,所以即使翻熱食物也不能避免中毒。
要預防食物中毒,食物處理者應注意衞生,避免令食物受到污染。消費者購買食物後,也應即時將食物雪藏,避免該菌於室溫繁殖。
衞生署資料顯示,00至05年間共有213宗由燒味和滷水食物引起的食物中毒個案,佔食物中毒個案總數5%。在該213宗個案中,33.8%與金黃葡萄球菌有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