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速遞<br>《壹週刊》否認不雅報道

案件速遞
《壹週刊》否認不雅報道

【本報訊】《壹週刊》今年4月刊登題為《日本激新殺入搏命隆胸》的報道,被淫褻物品審裁處評為不雅,由於封面欠缺警告字句,涉違反《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案件昨在東區裁判法院提訊,被告公司否認控罪,押後至明年1月24日再訊,待向淫褻物品審裁處再度評級。
傳票指《壹週刊》今年4月26日第841期,一篇《日本激新殺入搏命隆胸》的報道,違反《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
案件編號:ESS2460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