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誤導字眼煙商分歧

禁誤導字眼煙商分歧

【本報訊】立法會將於兩周後就《2005年(吸煙)(公眾衞生)(修訂)條例草案》進行二讀,若條例獲通過,日後煙草產品不能使用具誤導性字眼。本港兩大煙草商對條例草案意見不同,品牌包括萬寶路light及Ultralight的公司表示,支持草案內容;若有需要,品牌會改名。但生產Mild7的日本煙草(香港)有限公司則稱,擔心若條例通過及需改名,會對公司構成影響,現正就品牌名字會否違法諮詢法律意見。
生產萬寶路香煙的菲利普莫里斯亞洲集團有限公司企業事務經理吳婉雯表示,該公司支持現行的條例草案。若條例獲通過,該公司會與有關政府部門商討執行細節,若有需要會改名,但現階段未知如何更改。
日本煙草發言人表示,Mild7中的「Mild」純粹是品牌名字;Mild7light中的「light」,也只反映煙味較淡,有關字眼不屬誤導,該公司正諮詢法律意見,日後是否需刪除有關字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