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33歲駐學校男社工劉錫偉,深夜時分跟隨兩名少女由商場樓梯至街頭達15分鐘,他否認一項遊蕩罪,昨在荃灣裁判院審訊時辯指跟蹤美女,並沒有惡意,裁判官裁決時表示,不能否定本案屬於「窈窕淑女,君子好逑,死纏爛打,追求美女」,惟控方並沒有證據顯示被告有偷拍事主裙底的不軌行為,故裁定罪名不成立。
案情指,兩名女事主為19歲的現代書院女生及20歲理工大學女生,案發時在荃灣沙咀道翡翠廣場的餐廳兼職侍應。事發6月10日凌晨1時許,兩少女在餐廳後樓梯閒談,其間發現被告登樓後,不久又落樓,兩女驚慌下走到街頭,但被告一直跟隨及望着她們,兩女於是向巡警舉報。被告在警誡下曾表示,「我都控制唔到自己,覺得佢哋係靚女,所以跟住佢哋,可唔可以畀次機會!」
案件編號:TWCC22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