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言爆「姦情」 收5000元掩口費<br>印傭勒索女僱主囚四月

揚言爆「姦情」 收5000元掩口費
印傭勒索女僱主囚四月

【本報訊】一名合約即將屆滿的25歲印傭,揚言揭露女僱主與另一男子共睡的姦情,藉此索取5,000元掩口費,印傭昨在荃灣裁判法院承認勒索罪,求情指僱主對她兇惡,惱怒之下才犯案。裁判官認為事件無論屬實與否,勒索是嚴重罪行,被告的行為甚至可能導致僱主家庭破碎,須判即時入獄四個月。記者:陳浩義

印尼籍被告Hariyati(25歲),在鄉間有丈夫及6歲女兒。控罪指被告於本月1日,在荃灣一屋苑單位,為自己獲益,以恫嚇方式向譚姓女子索取5,000元。案情透露,被告於02年來港在女僱主家中當傭工,其僱傭合約將於本月6日期滿。女僱主已於上月23日另聘一名家傭,接替被告的工作。

男僱主獲悉 質問被告

案發當日,被告突然要求女僱主給予5,000元,否則將她的秘密告知男僱主。女僱主大為驚慌,隨即向丈夫投訴,着他質問被告,男僱主在查問下,被告直認不諱,她確向女僱主索取掩口費,否則揭發早前見到女僱主與另一男子睡在床上。
僱主夫婦乘被告放例假外出後報警,警方於同日晚上8時許,在事主家中等候被告回來,將她拘捕帶返警署。被告在警誡下表示,因心情欠佳,不滿女僱主才犯事。
香港印傭協會主席梁慶基直斥涉案外傭手法低劣,他指印傭一向受到本港僱主歡迎,因為她們的思維簡單,性格純品,但今次案中被告所用的手法十分笨拙。梁表示,一般情況,僱主擔心女傭在合約未完被炒,會作出報復行為,所以大部份僱主會補償一個月代通知金,讓外傭即時離開。
香港海外女傭僱主協會副主席羅軍典認為,外傭勒索僱主事件過去不常見,相信今次只是個別事件,僱主如遇到同類情況,應立即報案,交警方處理。僱主與外傭之間的合約問題,應依足法例處理,僱主毋須害怕被勒索,因為這種事是防不勝防:「做人正大光明,根本冇咁嘅事,係唔怕人哋講,亦好難禁止人哋把口講乜嘢,啲人要造謠生事都避免唔到,不過,我相信最終呢啲造謠者一定會受到應得嘅懲罰。」
案件編號:TWCC256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