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市特攻隊:代理刁難阻驗樓買錯滲水裂牆戶

樓市特攻隊:代理刁難阻驗樓買錯滲水裂牆戶

購買二手樓,最怕入伙後才發現有甩甩漏漏的問題,所以驗樓絕對不可或缺。不過,讀者蘇先生和潘先生因為遇上不負責任的地產代理,沒有安排買家在收樓前視察物業狀況,結果兩人均購入問題單位,非常氣結。

個案一

蘇先生欲在葵涌區置業,去年2、3月經某大物業代理行在區內參觀多個二手樓盤,對其中一個葵芳的單位較感興趣;同年3月3日,他在代理陳XX陪同下複看有關單位。蘇先生說他兩次睇樓,都是陳XX自攜鎖匙開門,但由於單位滿布家具雜物,窗台上又放了電視機、窗飾等物件,所以當時未有察覺窗台有異樣,「經紀冇同我講過間屋有乜問題,只係話啲鋁窗好多年冇換過,唔係咁穩陣,最好唔好行近,仲話換過啲鋁窗就冇問題。」
經過一輪討價還價後,蘇先生最終拍板以125萬元成交,雙方於3月7日簽訂臨時買賣合約,3月18日再簽署正式合約,並協議4月29日交吉。

窗台置物看不清

4月中旬,蘇先生曾帶同裝修師傅到上址商討裝修事宜,但沒有詳細驗樓。及至收樓前夕,為確保單位一切妥當,蘇先生要求在交吉前一天再上門認真驗樓,卻遭陳XX諸多刁難。
滿肚子氣的蘇先生呻道︰「本來約好4月28日傍晚驗樓,我搵齊師傅,但個經紀竟然臨時甩底,一時又話搵唔到業主攞唔到鎖匙,一時又單打我,話人人收樓都係睇一眼,冇人好似我咁誇張!」
直至交吉當天,蘇先生才獲准進入單位,他這時方發現其中一間睡房的牆身,原來有一大道裂痕,窗台邊緣更有石屎剝落。「我覺得個經紀係專登隱瞞,如果早知層樓有咁嘅問題,要額外花錢維修,我未必會買;又或者喺樓價方面,一定要再減幾萬蚊。」
鑑於維修費時無法如期入伙,其間又要花錢另外租地方住,蘇先生曾向物業代理行索償,但未獲理會,雙方最終鬧上法庭,案件正在排期審理。

交吉才知牆破裂

物業代理行方面卻表示,早於去年2月,即投訴人蘇先生第一次睇樓時,代理已向他提及單位的窗台有裂痕及有可能出現石屎剝落情況;第二次睇樓時,代理亦有再次提及,並解釋可能所引伸的問題及後果。惟蘇先生當時聲稱了解及明白情況的嚴重性,最後亦接受並簽署了臨時買賣合約。
至於蘇先生指無法在完成交易前一天再驗樓,代理行解釋當天業主臨時致電稱有要事未能依時赴約,隨後已盡力再作安排,雙方並同意於4月28日晚上12時,由代理陪同下驗樓;但蘇先生最終沒有出現,又同意將驗樓日期延至翌日早上,而在4月29日驗樓期間,蘇先生並無表達任何不滿,之後更成功完成交易。

蘇先生未獲安排驗樓,因此不知窗台外圍有石屎剝落(圖)情況,結果收樓後要額外花錢修葺。

消委會及地監局皆提醒置業者,在購買二手物業時,應親身視察物業狀況,小心評估風險才作出購買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