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士司機被兇徒以利刃襲擊慘死,應該促使社會注視的士司機的職業安全問題,要求政府和立法會採取有效措施。其實,的士司機的人身安全早已值得關注,特別是夜更司機,被歹徒假作乘客上車行劫的事件經常發生,而的士司機全無保護,只能靠自己提高警覺,情景可疑時不讓歹徒上車,但另一方面,由於拒載是違法行為,的士司機往往陷入兩難。一旦乘客已經上車,唯一保護只能靠自己機靈應變,碰上持械歹徒,反抗或企圖逃脫都可能增加危險。
既然大家都明白現存的危險,為什麼到今都沒有採取應付的行動?銀行職員的安全受到保護,收銀員、解款車受到保護,固然因為涉及款項龐大,而且法律上僱員有權得到僱主保障職業安全,但的士司機是自僱人士,涉及財物數額不大,受影響的只是人微言輕的的士司機,社會就不了了之了。這種態度無疑助長兇徒。
我認為當局應立法規定每部的士必須有起碼的保安裝備。最簡單的設備是在司機與乘客的座位之間要安裝透明隔板,不但減少危險,而且在危險關頭可以暫時阻擋,讓司機有逃生機會。保安裝備的設置及維修,應由車主負責,一經立法,必須全港九新界實施,可以分期執行,政府應考慮撥款設立基金,令提早裝置安全設備的車主得到資助和獎勵。此外,應同時檢討刑法及檢控指引,確保假扮乘客行劫的士司機受到額外加等的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