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特首曾蔭權一直強調政府沒有官商勾結,但類似嘉亨灣事件明益財團的例子又出現。走過中環滙豐銀行總行地下,21年來一直是暢通無阻的寬敞行人通道,現在被攔住近一成路面,滙豐正還原為總行大堂。原來滙豐當年重建總行時,已簽約把整個地面撥作公眾行人通道,並已向政府取得補償,准許在總行加建了近7,000平方米寫字樓面積,如今政府卻在無先例下無條件讓滙豐把部份行人通道還原。有立法會議員強烈批評是明益滙豐,把估值高達8,000萬元的發展權白白送給滙豐。 記者:呂焯均
滙豐新總行1985年落成,樓高52層。當年滙豐為把大樓設計向高空發展,與政府達成協議,滙豐把地面共3,401方米面積,撥作公眾行人通道,換取政府補償,滙豐可在樓上增加樓面面積。
屋署瞬批申請
政府基於地面公眾行人通道可疏導來往皇后大道中和德輔道中人潮,故批准滙豐要求。根據協議,政府需為此補償相當於地面面積的5倍,即約1.7萬方米,給滙豐加建樓上面積,但政府同時限制補償面積,不能多於原本總樓面面積的20%,因此,滙豐最終獲得補償面積是近7,000方米。有關協議已清楚寫在一份契約中,並在地契中加註,顯示契約是具有約束力。
事隔21年,滙豐突然改變主意,想還原7%地面通道興建新大堂,今年3月向屋宇署申請加建及改建工程,屋宇署瞬即於5月批出,毋須補地價。改建工程進行得如火如荼,前日更發生3名工人受傷的工業意外。
屋宇署及地政總署發言人接受記者查詢時以書面解釋,契約雖列明地面是公眾行人通道用途,但諮詢其他有關部門後,包括運輸署,並無反對,主因是餘下作為公眾通道的地方仍然足夠,故屋宇署批准申請。至於把補償樓面面積還原的做法是否有先例,發言人只說沒有統計資料。
慷納稅人之慨
立法會議員陳偉業指出,滙豐若當年只需按已建樓面面積補地價,現在要還原部份行人通道,便是滙豐新增部份,無理由不用補地價,屋宇署是慷納稅人之慨。
中西區民主黨區議員甘乃威批評,當年既要把滙豐地面改為公眾行人通道,必定是因為人流多,但今次改動完全無諮詢區議會,政府是欺善怕惡,白白把利益輸送給大企業。他又擔心,今次事件開了極壞先例,引發其他地產商爭相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