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至保安亭 稱「座位底有炸彈」<br>開迪士尼炸彈玩笑男子被捕

車至保安亭 稱「座位底有炸彈」
開迪士尼炸彈玩笑男子被捕

【本報訊】禍從口出,易惹官非!一名工程承辦商前日駕駛客貨車駛經迪士尼樂園的停車場出入口,突然向保安員開玩笑,稱座位底下有炸彈,保安員大驚報案,警方到場調查,證實並無其事,事主雖然不斷講「對不起」,惟警員公事公辦,以事主涉嫌虛報炸彈將他拘捕,獲准保釋候查。有法律界人士稱,這類玩笑絕對開不得,隨時入獄。 記者:吳國威

被捕男子姓吳,32歲,為迪士尼樂園工程承辦商之一。前日上午11時50分,他駕駛客貨車準備進入停車場,擬泊好車輛後前往吃午飯。當吳的車輛駛至保安亭時,有保安員出來查問他的身份和目的,吳突然向保安員笑說:「我座位底有炸彈呀!」保安員隨即將車輛攔住和報警,此時吳才發現不對勁,企圖解釋不果。

向到場警員不斷求情

警員趕至現場,吳稱只是一時貪玩說車上有炸彈,其實沒有任何可疑物品,警員初步檢查其駕駛位置的椅底,並無任何發現,但因事主涉嫌虛報炸彈,所以將他拘捕,他一路向警員求情說:「唔好意思,對唔住,我唔係有意㗎,畀次機會啦!」警員將他帶署錄取口供,准以2,000元保釋候查,一周後返署報到。迪士尼樂園發言人昨稱,前日的確發生有人虛報炸彈事情,但只是當事人開玩笑,案件已交警方跟進調查。
昨日迪士尼樂園停車出入口的保安工作如常,沒有明顯加強。有職員稱,駐守該處的保安員每日並非固定同一人,公司有指引規定,一旦有人聲稱有炸彈,不管是否虛報還是真實,都要立即報警,交由警方處理。

最高可判罰款和入獄

法律界人士黃國桐稱,事發現場是停車場,屬公眾地方,又有保安員把守,向保安員講車內有炸彈,保安員馬上報案是合情合理,當事人不能以開玩笑作推諉,如果警方以事件性質較輕微,當虛報炸彈引致浪費警力來處理,則最高可判罰款2,000元和入獄6個月,但虛報炸彈本身屬嚴重事件,若引起公眾秩序混亂或事件帶有威嚇成份,量刑方面會重得多。
根據過往案例,虛報炸彈的量刑各有不同,04年一名青年不滿女友流連的士高,青年欲女友離場故以電話報案稱的士高有炸彈,結果他被捕,判150小時社會服務令及賠償警方2,000元;但於01年有癡情文員為箍煲,企圖阻妻子登機離港赴台灣,致電虛報班機藏有炸彈,最後他被捕判監4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