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理工大學校董會昨日通過,教職員退休年齡可由現時規定的60歲,彈性延遲至65歲,但需經校長核准及作最後決定。理大教職員兼民選校董張超雄批評,校方未諮詢教職員即通過決定;部份教職員則擔心校長潘宗光權力過大,可自把自為操控員工去留。
對結果感到失望
理大校方指在聘請教員時,一些已屆55、56歲的知名學者,雖符合校方聘用條件,但因年近60歲退休年齡,擔心工作年期太短而打退堂鼓。為聘請及挽留人材,遂建議年齡達55歲或以上的教職員,其上級可為他申請延長退休年齡至65歲,經三人退休延任小組同意,最終獲校長批准便可延任。該建議昨日獲校董會通過及即時生效。
現時八大院校中,除城大、科大及嶺大將退休年齡定為65歲外,其餘院校均規定為60歲,若個別教職員想申請延任,需獲校方批准,現時理大也有個別員工可申請延遲退休。據知,校方曾指新規定屬制度轉變,所有教職員退休年齡均可延至65歲,但現時卻必須由主管提名及獲校長批准才可以。理大教職員協會副會長李向榮坦言,「只得一個主管話晒事,……對結果感到失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