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控繼母隱瞞千萬父產

男子控繼母隱瞞千萬父產

【本報訊】中年漢因老父偷偷再娶,為保家業興訟求推翻婚約,其後為免老父為難,放棄訴訟;老父去年身故,繼母沒有在遺產清單上列出父親持有價值1,350萬元股權,遂再入稟高等法院,要求頒令繼母不得私自轉讓父親名下任何權益,並保留追究權利。

偷偷與父註冊結婚

原告陳宣羲昨對本報說,母親1978年已歿,至1982年,當時55歲父親陳美禧經親友介紹結識年輕15載的被告陳妙蘭;同年,身為長子的他,為保陳家產業,與被告開家庭會議,訂下三項規定,不許被告跟父親結婚,不許替父親繼後香燈及不許獲取任何家產。
至2000年,原告發現被告與父親早於1992年偷偷註冊結婚,遂入稟高院要求宣布婚姻無效,但最後不欲父親難堪,才放棄訴訟。
不過,直至已78歲的父親在去年7月28日,因急性腦中風死亡後,再生事故,遂再興訟追究。
根據入稟狀,原告指被告拒絕交代父親遺產事宜,蓄意架空原告,並隱瞞對被告不利的財務資料;亦沒有在遺產清單上交代父親持有大寶紙品廠工業有限公司4.5%股權,以該公司現值三億元計算,父親股份值1,350萬元,遂要求法庭頒令,被告不得私自轉讓父親名下任何權益。
案件編號:HCA215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