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幕消息炒股劉鑾鴻罪成

內幕消息炒股劉鑾鴻罪成

【本報訊】人稱「細劉」的華人置業主席劉鑾鴻,昨日被內幕交易審裁處裁定曾於99年9月,就上市公司匯漢控股進行內幕交易,審裁處今年11月將會定出罰則。根據條例,細劉接受最重的懲罰,可能是於五年內不得擔任上市公司董事,以及因內幕交易而獲取利潤的三倍罰款。 記者:高淑嫻

細劉今次捲入內幕交易案,緣起於99年的科網熱潮。他早於94、95年與另一家上市公司迪臣發展的副主席謝文盛,私人合作投資內地網上資訊供應商──中國資訊行。
謝文盛趁99年科網股熱潮,多家上市公司買入科網業務轉型後股價大升,與中型地產股匯漢控股的大股東潘政磋商,將中國資訊行四成注入匯漢。

「不因一個電話買股票」

內幕交易審裁處主要研究劉鑾鴻於99年9月13日獲悉此事後,即14至20日買賣匯漢股份是否涉及內幕交易。由於謝文盛於13日曾與潘政商量,其後便致電給劉鑾鴻知會他此事。
劉鑾鴻在其後的四個交易日,五次買賣匯漢股份,合共買入4213.4萬股及沽出1577萬股,每股作價介乎0.77至0.9元。若以最高價買入、最低價賣出計算,劉鑾鴻獲利僅100萬元左右。
細劉今年中出席內幕交易聆訊時,強調自己「不是一個蠢的商人,不會因為一個電話(指謝文盛來電)而買股票。」
他又說,自己經常收到各式各樣的投資建議,但是「一百單建議中,通常只有兩成會被仔細考慮,兩成裏面,又只有一、兩單有結果。」所以他當時認為,謝文盛建議將中國資訊行的股權售予匯漢,可能只是「冇米粥」。
他亦指出,自己早於9月6日(13日謝文盛通知他之前),在0.3元開始買賣匯漢股票,並進行即市買賣,製造交投,以測試市場反應,觀察有沒有其他投資者跟進。

停牌前匯漢股價升兩倍

謝文盛知會他之後,匯漢便於翌日(14日)在聯交所發出通告表示,正與獨立第三方洽購科網業務,直至22日匯漢停牌,並召開記者會公布購入中國資訊行,匯漢的股價已漲至0.93元,較細劉最初買入價有兩倍升幅。匯漢23日復牌後,股價再升四成至1.31元。
內幕交易審裁處暫時未有披露細劉於整個買賣匯漢股票的過程中獲利多少,要等待今年11月6日聆聽各方陳述,才裁定細劉獲利的數額並定出罰則。審裁處三名成員一致裁定細劉曾經進行內幕交易,主要是根據《證券(內幕交易)條例》,認為細劉買賣匯漢股份時,直接及間接從謝文盛及潘政身上,掌握到與匯漢相關的消息。
根據該條例,若細劉對審裁處的裁定或判決感到不滿,可向上訴法庭提出上訴。直至昨晚,華置及細劉本人都未有對審裁處的裁決作出任何評論。

最高罰款:獲利的三倍

不過,在匯漢內幕交易案正式進行聆訊之前,細劉已經多次利用司法制度,推遲正式聆訊日期。
早於去年初匯漢案進行初步聆訊之日,細劉的代表律師便成功促使審裁處更換一名成員,原因是該名成員曾於99年處理華人置業內幕交易案(詳見另文),華置案涉及細劉胞兄即人稱「大劉」的劉鑾雄。
其後,細劉的代表律師又質疑審裁處委任成員的程序有問題,沒有一個公開的審裁處成員名單,意圖挑戰財政司司長委任審裁員的制度。細劉更入稟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政府要委任資深大律師兼立法會議員湯家驊辯解,高院最終駁回細劉的司法覆核申請。
經過差不多一年半的司法程序,匯漢內幕交易案才於今年6月正式開始聆訊,實際聆訊日數共有27天,涉及17名證人及細劉一名涉案人士。
根據《證券(內幕交易)條例》,被裁定進行內幕交易的人士,主要會被罰款或於一段時間內(不超過五年),不得擔任上市公司董事,最高罰款是該人在內幕交易中獲利或避免損失金額的三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