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干涉動粗 逃走時硬物毀車尾<br>的士抽煙醉客打甩司機牙

遭干涉動粗 逃走時硬物毀車尾
的士抽煙醉客打甩司機牙

【本報訊】一名懷疑醉酒惡乘客,昨日乘搭的士時在車廂內抽煙,司機出言干涉,結果被對方打脫門牙,司機遇襲後慌忙下車逃走及報警,惡乘客傷人後意猶未足,再用硬物擊毀的士車尾,逃去無蹤。的士車行車主協會會長吳坤成,對於的士司機連日遇襲表示歎息,並謂現時生意淡薄,又不能拒載,「醉酒佬都要接啦!」 記者:伍浦鋒

被打甩牙之的士司機姓黃,48歲,昨日凌晨2時許,在荃灣咸田街接載了一名年約40歲帶醉男子,對方上車後表示要往葵涌石籬邨,途中他不斷在車廂內抽煙,司機向他提醒︰「的士車廂內係嚴禁吸煙!」豈料野蠻乘客不單未有理會,並出言大罵司機,直至到達石籬邨目的地時,雙方口角仍然繼續。

載重物膠袋擊面

此時,司機在司機位轉身面向該名乘客,豈料對方突然拿着一個內有重物的膠袋,向司機面部施襲,司機猝不及防,一隻門牙即時飛脫,他害怕惡乘客會繼續出手,立即下車逃跑及報警。野蠻乘客怒氣未消,亦下車走到附近花槽,拾取一個玻璃樽重擊的士車尾,然後逃離現場。警方到場將被打甩牙及頭部受傷的司機送院治理。
按吸煙(公眾衞生)條例第4條有關禁止在公共交通工具內吸煙的條文規定,任何人不得在公共交通工具內吸煙,或攜帶燃着的香煙、雪茄或煙斗,否則最高可被罰款5,000元。條例又授權該公共交通工具的司機或收票員等,可要求乘客弄熄香煙;如乘客拒絕,司機可要求乘客提供其姓名及地址,以及出示身份證明文件作記錄、要求他離開車廂,甚至報警求助。

避免與乘客衝突

的士同業聯會主席梁紹昌認為,司機遇到滿身酒氣或神志不清的乘客堅持要在車廂吸煙,應盡量避免和乘客正面衝突,最好息事寧人:「總之一字記之曰忍啦!司機可以調低車窗透吓氣,唔係畀對方打你出氣,或者唔畀錢,都係自己蝕底嘛!」梁指法例規定的士司機和乘客,俱不准在車廂吸煙,他相信大部份乘客都知道和遵守規例。

野蠻乘客在的士上抽煙並打傷司機,警員事後在現場調查。
伍浦鋒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