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中年已婚商人今年初聘請一名年輕貌美的菲籍女傭,他涉嫌於兩個月內,潛入女傭睡房同眠乘機施以胸襲,又出其不意強吻她,商人昨被裁定兩項非禮罪名成立,裁判官痛斥被告的罪行相當嚴重,違反誠信,須判即時入獄3個月零3星期,被告表示提出上訴,最後准以現金5萬元保釋外出。
連續犯案須判監禁
裁判官判刑時指,不論傭工或是街上的女子均受法律保護,被告在兩個月內連續犯案,屬違反誠信,較一般非禮案件嚴重,故須判即時監禁。
被告呂榮彪(47歲),為推銷夾萬商人,與妻子育有一對11及13歲子女。他被控於今年4月3日及4日,在寓所內,三度非禮一名23歲菲傭。
女傭曾供稱被告以身體不適為由,沖涼時要求她入內替他洗頭,並指着下體,示意事主替她手淫,但遭她拒絕,被告遂當着事主面前自瀆了事,但裁判官認為有關證供不可靠,裁定該項非禮罪不成立。
控方證供指,今年一月初,樣貌娟好,身形豐滿的事主到被告家中工作,其間被告曾六次要求她替他沖涼,事主被迫替他洗頭及塗抹番梘。至4月3日晚,被告無故進入事主睡房,被告推事主臀部,令她貼着牆邊,被告睡在其身旁,伸手撫摸事主腰肢,又慢慢將手移上其胸部,事主立即制止,被告於是離開。
數日後早上九時半,事主從超市購物返家,正在打開大門之際,在家的被告已搶先開門,並叫事主「快啲!快啲!」事主甫踏入屋,被告即一手按在事主面上,另一手按在其腹部,強吻她的嘴唇,事主來不及問發生何事,被告已奪門離開。
其後兩星期事主生病,至4月17日再向親友提及受辱一事,對方替她憤憤不平,翌日着她向警方投訴。
案件編號:KTCC241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