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局<br>放權被指「貨不對辦」

拆局
放權被指「貨不對辦」

政府1999年取消兩個市政局,當時為了爭取政黨及地區人士支持,政府答應將部份市政局權力下放區議會,怎料前後經歷了七年、兩名特首,到今天才正式落實下放權力安排。有資深區議員稱,今天政府所做的與當年政府游說他們時的所謂放權建議,根本完全是兩回事,顯示政府根本無意把地方行政權力交給議會。

政府一直採拖字訣

該資深區議員憶述,當年政府游說他們支持殺局,答應下放部份市政局權力給區議會,「當年啲官游說我哋支持殺局,講到天花龍鳳,又話可以考慮畀我哋有獨立秘書處,管理一啲地方文娛設施,可以有財政權做一啲地方工程,但係𠵱家就乜都冇。」
有民主派立法會議員指出,當年政府殺局,無非想將由民選市政局控制的財政、行政大權收歸政府所有,所以民主派由始至終不相信政府收回權力後,會再下放給區議會,「佢(政府)點會殺兩個市政局,又製造番十八個類似市政局嘅區議會?」他說當時不少區議員以為有機會享有更大權力,紛紛支持政府。到殺局後,政府卻一直拖延,到今天只交出一個「貨不對辦」方案,顯示政府根本不會和議會分享權力。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