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共屋邨住戶眾多,是個光怪陸離的世界,網友「金榜題名」近日發現鄰居無故在門外走廊安裝了兩個閉路電視鏡頭,屋邨地下有保安員,電梯及主要出入口又有閉路電視,為甚麼這名鄰居要添置保安設施呢?金榜題名向管理處查詢,對方卻說無問題,但他擔心這神秘裝置會侵犯他的私隱,說不定屋內還有其他勾當。
網友Amsterdam認為若閉路電視只拍攝該住戶自己門口可以接受,否則「影到走廊或者其他人屋企門口,就去私隱專員公署投訴佢。」肥仔何指投訴後要房屋署引用租約條文指令該住戶拆除,可能需時一、兩年。房署發言人表示,公屋租戶不能佔用公共地方,包括不能在走廊安裝閉路電視,署方發現會要求該住戶拆除,若單位屬租者置其屋計劃已售出,則視乎業主立案法團是否批准,一般情況下走廊屬公共地方,業主不能佔用。
私隱專員公署表示,未了解上述個案詳情,暫不予評論,可否在公眾地方安裝閉路電視則視個別情況而定,如安裝目的、實際情況及拍攝角度、環境等,不能一概而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