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電節能資訊站<br>戶外儲存石油氣注意事項

機電節能資訊站
戶外儲存石油氣注意事項

機電工程署與《蘋果日報》合辦本欄,逢星期四刊出,為大眾提供有關電氣、氣體、升降機及自動電梯安全,以及節約能源訊息,從而提高市民對機電安全及節能意識,如對以上內容有任何疑問,歡迎來信查詢。
地址:九龍啓成街3號機電工程署或將軍澳工業邨西駿盈街8號《蘋果日報》

李太在其居住的村屋外放置數個石油氣罐,她欲查詢:
(1)在戶外放置石油氣罐,有甚麼安全事項需留意?(2)是否需要為石油氣罐設置儲存室及其安全要求為何?

機電工程署回覆如下:

(1)根據法例規定,住戶不可儲存超過130升的石油氣(約三至四個家庭裝石油氣罐,視乎石油氣瓶大小)。此外,用完的石油氣罐應盡快通知石油氣分銷商回收,而不應放在公眾地方。
(2)村屋住戶最好在自己私人地方內建造一個石油氣儲存室,放置石油氣罐。儲存室應設置於室外空氣流通地方,儲存室不應設於溝渠上或距離溝渠不足一米之處。住戶必須僱用合資格註冊氣體承辦商安裝、測試和維修所有石油氣裝置,包括石油氣罐儲存室和石油氣喉管及配件等。
儲存室必須有高位和低位通風口,有更換石油氣罐安全步驟和安全守則告示牌。門外有「不准吸煙」和「石油氣儲存室」的字樣。每層住戶應有獨立的切斷閥和獨立鋼管,以供應石油氣至住戶。
此外,住戶每隔18個月必須僱用註冊氣體承辦商進行安全檢查,以測試石油氣喉管和氣體爐具的安全情況。
若對石油氣裝置或氣體用具的安全有任何疑問,可致電政府熱線1823或來信機電工程署電力法例部(九龍啓成街3號),亦可瀏覽機電工程署網頁www.emsd.gov.hk,以獲取有關氣體安全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