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與兩名內地子女分隔兩地的無業漢,今年6月看到爭居權人士爬上天橋示威時感同身受,衝到示威現場,硬闖警方封鎖線以示聲援,混亂間揮拳打傷一名警員左眼,無業漢昨在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襲警罪成,裁判官以監獄的關門聲來阻嚇衝擊警員的人士,判被告入獄一個月。
裁判官宣判時指,警員正在控制數十名示威人士,承受重大壓力,法庭須保護執行職務的警員,被告當時情緒激動,與示威人士理念相同,但並非使用武力的藉口,須判即時入獄,但接納被告並非蓄意襲警,故判以一個月短期監禁以示懲戒。
被告子女仍在內地
辯方求情表示,被告的兩名32及34歲子女仍在內地,他希望與子女團聚才衝動犯案,當中並無挑釁動作,屬無心之失,望獲輕判。
無業被告黎昆庭(56歲),來港20多年,被控一項襲警罪。今年6月12日晚上8時半,被告在電視上看到爭取居港權人士在灣仔示威,於是到場聲援,當時警方已封鎖一段軒尼詩道,被告情緒激動,未有理會警員吳嘉俊及其同袍阻止,衝入封鎖線,兩警員用雙手阻攔被告,混亂間被告揮拳打向吳的左眼,眼鏡飛脫,感到暈眩,並跌坐在地上,被告當場被捕。
案件編號:ESCC231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