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揭已婚 不甘分手 借醉施暴<br>交通警涉梯間強姦太子女

被揭已婚 不甘分手 借醉施暴
交通警涉梯間強姦太子女

【本報訊】大埔富亨邨發生懷疑強姦案,一名隸屬警方新界北總區交通部的警員隱瞞已婚身份,狂追一名樣貌標致的18歲餐廳「太子女」,並與對方發展「地下情」,但最近東窗事發,少女不堪遭對方欺騙提出分手。本周日,兩人相約外出商討分手事宜,至翌日凌晨,該交警藉詞送對方回家,結果在大埔富亨邨梯間將事主強姦。 記者:梁瑞帆

警方於案發當日接到事主報案,隨即採取行動拘捕涉案的交通警員,事後獲准他自簽一萬元保釋外出候查,案件由大埔警區重案組接手調查。

稱飲醉誤會她同意性交

警方發言人證實,本月25日接到一宗強姦案的報告,一名女子報稱遭人強姦,警方事後拘捕一名懷疑與案有關男子,稍後獲准他保釋候查,並將案件列作懷疑強姦案處理。
被捕的交通警員今年25歲,「當差」七年,已婚,現隸屬新界北總警區交通部。據悉,有人事後向調查該案的重案組探員稱,當時情緒低落喝醉酒,以為對方願意與他發生性行為。
消息稱,案中報稱遭強姦的少女今年18歲,是一家餐廳的太子女,父親並在新界區一間警署經營食堂。半年前,少女在食堂幫手時,與該名交通警員結識。
據悉,女事主樣貌標致,加上清純活潑,很快在警署內吸引一批「男子漢」的追求,尤其是該名交通警員,幾乎每天都往食堂與事主搭訕,博取對方好感,成功將對方追到手,但其間一直隱瞞已婚的身份,並以種種理由要求事主低調,勿將戀情張揚。
直至最近,已不在食堂工作的女事主,意外中獲悉該名交通警員男友竟然已經結婚,不堪遭對方欺騙於是提出分手,但交警在東窗事發後仍然糾纏不休。
本周日(24日)晚上,兩人相約外出在一家餐廳內商討分手事宜,其間雙方均有喝酒。直至翌日凌晨時分,該名警員堅持送對方回家,雙方在大埔富亨邨一幢大廈梯間繼續傾談,至凌晨2時許,有人突然獸性大發,在樓梯級上將事主強姦。

事主報案到警署拉人

當天下午,女事主向友人講述事件經過,經商量後由友人陪她往警署報案。大埔警區重案組接手調查此案,探員當日前往新界區一間警署,將該名交通警員拘捕帶署。
據悉,被捕警員堅稱與事主為情侶關係,案發時雙方都喝醉酒,及以為對方當時願意與他發生性行為。他事後獲准保釋,但暫未被停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