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雀館女股東 控社工誹謗

麻雀館女股東 控社工誹謗

【本報訊】擁有法律學士學位及工商管理碩士學位的麻雀館女股東,指一名註冊女社工及一名補習社合夥人,在兩個私人社交場合中,惡意誹謗她,令她損失五宗涉及470萬元的合約,商譽亦受損害,昨日入稟高等法院申請禁制令,並向二人索償。
原告鄧詠敏在入稟狀指,她在本港及東南亞經營市場推廣顧問服務,在港擁有兩間麻雀館股權,首被告洪湘玫為本地註冊社工,於香港童軍總會屬下的服務機構工作,次被告張美恩為一間補習社的合夥人。
兩被告於今年1月及8月兩次社交場合,分別向洪的未婚夫,即原告的生意夥伴,及另外四名商人出言誹謗原告,引發訴訟。
案件編號:HCA212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