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銀經營保險須符資格

商銀經營保險須符資格

【本報訊】對於銀行業綜合經營發展,中國銀監會主席劉明康昨日在港出席華商銀行公會午宴時表示,內地只有合資格的商業銀行才獲准入股及控有保險公司,同樣只有合資格的保險公司,才可持有銀行控股權,但以商業銀行為母公司核心業務的銀行,必須首先向存戶及銀行股東負責。
至於附屬於銀行設立的保險公司,董事會內須具備來自保險業的足夠專才,要懂得營運保險行業,而非倚賴銀行運作,以確保新增業務不會為銀行帶來額外風險。
迄今共有13家中外資銀行,獲准開辦境外理財業務(QDII),劉明康希望短期內會有更多銀行獲批QDII資格及額度,但要確保風險管理合宜;他又指無論銀行大小,只要符合資格均可申請。
有出席嘉賓詢問滙豐推出的QDII產品中,包括與恒指掛鈎的組合,是否符合定息工具?他回應說,根據中銀監與人行及外管局的溝通,QDII首階段只可投資境外定息產品,即與債券(debentures)及一籃子債券掛鈎的工具。
滙豐發言人則表示,上述產品獲得中銀監批准才推出,據該行從監管機構方面了解,只要不是直接投資股票便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