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章網絡恩仇錄

報章網絡恩仇錄

繼一名男子在網上組織「強姦快閃黨」,而被法庭判以有違公德罪等候判刑後,上月底再有一名青年以網名「真主教恐怖分子」,向網友尋求製造炸彈的方法,準備向「廸廸尼」發動襲擊,引起熱烈討論,更有網友留言提供詳細製造炸彈的方法。經警方調查後,這名網友於日前,以企圖導致爆炸意圖危害生命或財產的罪名被拘捕。由傳媒廣泛報道到警方採取行動,短短兩日,事件在網上引起激烈討論。
郭浩維自由撰稿人

近日,各大報章及電子傳媒都相繼輯錄網絡討論區裏的意見,刊登及挑選報道某些留言,有部份報章更加設專版報道網上消息。此舉令部份網友感到被侵擾,對此非常不滿,認為新聞記者應該在社會上採訪新聞,而非終日瀏覽網上討論區,對網友的留言「斷章取義」、「小題大做」。

誓要趕走記者

現在,已經有網友在某些討論區發動要趕走記者,今次的「網上製炸彈」事件,更令問題火上加油。部份網友將「真主教恐怖分子」被捕事件,歸咎於傳媒明知是開玩笑性質,卻作廣泛報道,更指特區政府及警方已經開始借事件打擊網上言論自由。網上甚至有留言謂「文字獄」時代已經來臨,「港式文化大革命」一觸即發等,來形容今次事件。但實情是否如網友所言,言論自由已開始被侵犯?
言論自由是大部份人認同的香港的核心價值,是香港回歸後仍能有別於中國大陸的地方,亦是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和國際城市的重要防線。雖然,近年發生了幾宗針對傳媒人物的風波,對這個防線作出衝擊,但香港仍能保持言論自由。起碼直至現時為止,我們不會因為在香港發表不同的政治意見或言論被捕。

形同公開討論

不過,我們的年輕一代似乎曲解了言論自由的真正意思,以為言論自由、暢所欲言就等如「無王管」、「吹水不抹嘴」、「說笑不用負責」。即使成年人亦然,否則一個四十多歲的人,又怎會去開一個令自己可能身陷囹圄的低級玩笑?
很多人以為,在網上發表類似鼓吹他人犯法的言論,是無傷大雅的玩笑,不用認真看待,但是一個心智成熟的人應該知道,無論身處何時何地,「開玩笑」、「吹水」也應該有限度。網絡討論區是開放地方,任何人只要註冊登錄,就可發表和觀看留言,即使不註冊,亦能以「遊客」身份觀看留言,可以說,在網上討論區發表意見,其實和在公開場合討論沒有多大分別。如果真的有人因為看了留言後去犯法,對社會治安和人身財產作出傷害,社會又是否值得為這些「言論」付出代價呢?

發揮監察功能

至於討論區網友的留言和意見屢被報章公開,其實問題不大,因為網友通常不會使用真實姓名,發表的意見也非常簡短,而且,網絡園地公開,任何人都可以輕易進入網站觀看留言。除非個別網友在網上鼓吹他人犯法,又不想被人揭發,則另作別論,否則現時傳媒報道網絡意見是大勢所趨,足見網民的意見日益被重視,讓更多人聆聽不同的聲音,這樣不是更好嗎?何況在網上不能辨清誰是記者,怎能趕走?倒不如借報章傳媒讓社會知道,網絡討論,也可以發揮監察社會和政府的功能。
每個人都不欲言論自由被侵犯,但首先我們必須清楚了解言論自由的真正意義,用理性的角度及法律觀點去討論今次事件,我們在享有言論自由時,亦同時有守法的義務,讓其他人知道,坐在電腦前的不一定是「電車男」,也可以是一個監察社會的中堅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