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地產建設商會為免會員再不遵守賣樓規例,惹來政府介入的麻煩,昨日惺惺作態地表決要成立監察委員會,監察會員要依商會指引賣樓,及處分違規會員。政府會密切注視委員會成效,而民主黨則對發展商再次拋出「自我監管」花式成效存疑。
地產建設商會副會長梁志堅表示,上月底與政府開會修訂售樓指引內容後,暫時所見,發展商都依指引辦事,難保他日又會有「唔合格嘅嘢」發生,故該會昨日決定成立監察委員會,監督會員要守規矩賣樓。
自我規管防政府插手
至於成員、功能、如何運作及罰規等各項細節有待進一步商討,落實後會與政府商討。他說:「從來地產商都唔驚政府要做啲乜嘢」,明白地產業對本港經濟影響甚大,故盡力增加透明度,毋須政府監管。
過去兩三年接二連三發生發展商以無良手法賣樓,政府都無能力制止,而地產建設商會每次也敷衍了事,沒嚴懲不道德會員。
至上月發生兩大發展商「迫人買樓」及「買家單方簽約」的不平等交易事件,政府雖聯同消費者委員會及地產代理監管局,與商會舉行四方會議,但最後仍維持不管,只要求商會會員自律。
若無實權即無牙老虎
民主黨主席李永達初步對商會倡議成立的監委會抱保留態度。他指,連商會都不敢點名批評早前違規賣樓的會員,委員會假如沒實權處罰犯錯的會員,便只是「無牙老虎」。
另如組成委員會的成員大部份是商會會員,根本不能發揮監察功能。因為可能今天甲犯錯、明天是乙、後天是丙,彼此間定會相衞而不懲處犯規者。所以大部份成員必須來自不同界別才有成效。
他說,依然會在10月份立法會復會時,提出將指引內容加入預售樓花同意書的審批條款內。
房屋及規劃地政局發言人指,政府會密切留意商會如何落實監察委員會的工作及相關細節,也會聯同消費者委員會及地產代理監管局,繼續與商會保持定期聯絡及進一步改善自我規管機制。當然,如果日後證實商會新措施仍有不足之處,政府不排除會採更嚴厲措施對付,包括立法規管。
會德豐指可懲違規者
會德豐地產(049)董事黃光耀認為,成立監委會可切實執行有關銷售投訴,在監管上作出規範,懲罰違規者。恒基地產(012)營業部總經理謝偉銓相信,監委會可協助中小型地產商熟悉賣樓守則。成員應保持中立,如牽涉違規的成員必須避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