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名14歲女生參加同學聯歡聚會時,疑遭兩人輪姦,其中一名施暴者為男同學的19歲兄長,在場一名女同學不但沒施援手阻止,反而提醒將染有血迹的被褥棄掉毀證,女生8日後將事件告訴胞姊,警方拘捕涉案一對兄弟及兩名男女同學,分別控以強姦及教唆強姦四項罪名,昨解往荃灣裁判法院提堂。 記者:陳浩義
首被告為16歲男生,次被告為19歲送貨工人,第三被告為其15歲胞弟,第四被告為15歲女生,當中三人均為同校的中四學生。首、次被告各被控一項強姦罪,指兩人於本月13日在青衣美景花園的單位先後強姦同一名14歲女童。第三及第四被告各被控一項罪名,指兩人同日協助及教唆首、次被告強姦同一名女童。四人暫毋須對控罪答辯。
曾向女被告呼救
控方反對保釋時透露,女事主當日與一班同學到第三被告家中聯歡,其後多名同學陸續離去,屋內餘下首被告、第三被告及第四女被告。其時,首被告要求與事主性交,她拒絕,但被拉入睡房,遭人以武力除去衣服強姦,女事主掙扎呼叫,並向女被告呼救,但女被告及第四被告沒有理會。及後,次被告返家,看見女事主赤裸在床,他按着事主頭部迫她口交及強姦,女事主叫救命及踢對方,惟反抗不果。
兩施暴者無戴套
控方續稱,兩名施暴者沒有戴安全套及射精,女事主的私處有血迹及精液,女被告曾入房向女事主道歉,並目睹被褥染有血迹,她叫男被告將被褥扔掉。
直至本月21日女事主在胞姊查問下揭發事件,警方接報將四名被告拘捕,警誡下,首被告承認在女事主不情願下性交。裁判官拒絕四名被告保釋,還柙至本月29日,待警方調查及進行認人手續。
案件編號:TWCC250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