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合彩今晚發放中秋金多寶,一注獨得估計可獲4,500萬元。無論誰是幸運兒,本來都應該可喜可賀。不過,金錢乃萬惡之源,錢無人嫌多,一名領取綜援人士最近買中六合彩,彩金30,000多元,卻不想因而被扣綜援金,找朋友代領。
在「理想空間」論壇網民「雙木」說:「我有個親戚係綜援人士,佢中咗六合彩,有成30,000幾,佢驚去拎錢要填個人資料,想叫我幫佢去拎錢。」熬底的雙木上網徵詢意見,問人30,000元彩金,會以現金派彩,還是劃線支票存入領獎者銀行戶口?
網友:一定畀現金
「因為如果畀支票又要入落我個銀行戶口,係唔係真係要填個人資料?真麻煩!」雙木想幫人,又恐防累了自己,相當苦惱。自稱馬會投注部職員的網友lh1987則叫他可以放心:「中30,000咁少(對於馬會來講),一定會畀現金;有一次,試過派差唔多十萬,都係畀現金。」
隱瞞資產可控盜竊
其實,雙木苦惱的不應是派現金還是支票,而是他的行徑可能已構成刑事罪行。社會福利署發言人稱,所有申領綜援人士都必須接受資產審查,被計算資產包括現金收入、股票資產等,六合彩彩金應該計算在內。無論中獎者是申領綜援人士本人或是其家人,綜援人士必須向社署申報中獎彩金,否則視作隱瞞,可以被控以盜竊罪,協助詐騙綜援的人士,也會被警方調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