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年代的女工,無分娩津貼,生BB要放無薪假。80年代的工人,老闆執笠走佬,無破欠基金,只有一殼眼淚。今日的勞工保障大很多,可是調解糾紛就難很多,因為很多僱主都不會再給更多。
撰文、攝影:譚暉
我在勞工處工作了32年。74年到勞工處總部面試時,要穿過一道閘,面試官問我知不知閘門何用?我答不出。原來,當時經常遇到工會代表衝擊總部,要拉閘關門保護職員。那年代的勞工保障少,工會行動好激,這也是沒有很多女性願意到勞工處工作的原因。
那時無分娩津貼,生BB要攞無薪假,就算在政府工作的女公務員,放產假都只得半薪。勞工處準備立法確立分娩津貼,令不少女同事延遲生育決定,她們都說要等新法例生效之後才生BB。
當年的《僱傭條例》只得薄薄幾頁紙,連老闆失蹤拖欠員工遣散費,員工無可奈何,勞工處也愛莫能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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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年來,有了破欠基金、有了幫殘疾人士公開搵工的機制、連歷盡爭議的強積金也推行了。《僱傭條例》變得很厚,可是,我的工作沒有較以前容易,反而吃力了。
法例保障多了,很多僱主就不願意再給更多。要成功調解勞資糾紛,當然更難。以前當官有權威,一個勞工事務主任就可以令工人和老闆信服,開心見誠解決問題;現在不同了,他們連勞工處助理處長都不想見,一開會就要見處長或者秘書長。政治化,令人吃力,連處理糾紛的手腕都不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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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處是我人生中唯一一份工作。哈,我擺平過很多社會關注的爭議議題,但講到30多年來最有滿足感的,卻是那不被輿論聚焦的展能就業科。你知道嗎,那不只是幫傷殘人士找到一份工作,而是幫他找到尊嚴、找回做人的價值。
三年前我已想退休了,因為當時要重整勞工處內部的士氣,留了下來。
上周五我開始退休前休假,旅行從來不在我退休生活的Agenda裏面,此後我反而想多花時間與年輕人一起,分享我的天主教信仰。
我經常笑說,我的家無Gucci、無Prada、無珠寶、無靚衫,唯一最多的就是書。退休有丈夫有書本陪伴,不悶。